9月15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出,供(售)电企业承担与其年供(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用能单位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即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34.2%,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0.8%。
对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核算,文件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核算以行政区域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为主、以市级绿证账户购买市外的绿证为辅。电力市场交易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按重庆电力交易中心交易结算电量计入用能单位的消纳量。
绿电交易或购买绿证折算可再生能源电量。交易量计入购买方的消纳量,实际消纳量需扣减通过绿电交易出售和绿证出售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
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核算以绿证为主(鼓励用能单位参与绿电交易,或单独购买发电企业当年生产绿证),以实际消纳绿色电力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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