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法律法规政策6方面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并明确了85项重点任务和牵头单位。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意见》坚持系统观念,用全生命周期理念理清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过程,提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明确了经济全链条绿色发展要求,推动绿色成为发展的底色,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意见》还对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严格准入标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鼓励建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鼓励化工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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