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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十五五”美丽重庆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2026-05-11 11:47:42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 】 浏览:0次 评论: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迭代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简称“九治”)生态治理体系,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重庆,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根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美丽重庆建设基础与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重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全市上下深化落实“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工作要求,以健全“九治”生态治理体系为牵引,以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谋划推进美丽重庆建设迈出坚实步伐,获批省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全市环境更优美、城乡更宜居、人民更满意。“十五五”时期是美丽重庆建设拓面提质的关键阶段,必须巩固优势、迭代体系、接续奋斗,进一步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美丽重庆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美丽重庆“四梁八柱”构建新格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美丽重庆建设,建立美丽重庆建设领导小组“1+1+5”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美丽重庆、环保督察领导小组组长及市总河长、市总林长。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将“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纳入中国式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专题部署,连续4年召开美丽重庆建设大会。出台《美丽重庆建设行动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市级部门联合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幸福河湖、美丽廊道等“美丽细胞”建设,不断细化美丽重庆建设工作颗粒度。修订《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试点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市级主要指标、“四个重大”和“一区县一任务”等清单式管理体系,推行“生态报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晾晒评价机制,美丽重庆建设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更加健全。
  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新成效。全面加强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品质感明显增强。坚持把治水摆在首位,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实现“9连优”,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3年达100%,长江出渝断面总磷浓度连续8年优于入境断面,建成国家级美丽幸福河湖5个。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PM2.5年均浓度降至3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9天。率先推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程度分级和用途分类管理,扎实开展全国首批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原生生活垃圾实现“全焚烧、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和无害化处置率、城市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医废和危废安全处置率实现5个100%,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减少55%。
  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迈上新台阶。系统治山治岸,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生态质量和功能稳步提升。高质量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201.7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20年52.50%提高至55.06%、蓄积量增长至2.90亿立方米。实施打造最美河湖岸线行动,三峡库区431处存量危岩全面除险清患,水土流失面积减幅9.2%,铜锣山矿区修复项目入选联合国“生态恢复十年”优秀案例。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成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点65个,长江干流重庆段监测鱼类较“十四五”初增加52种、水生生物完整指数提升2个等级,特有濒危植物崖柏野生种群恢复至上万株、获评全球生态修复与保护范例奖。
  全市域城乡整体大美展现新风貌。统筹治城治乡,一体建设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绘就各美其美城乡画卷。强化城市生态治理和风貌提升,改造老旧小区8000余个,建成区绿地率增至38.0%,城市公园数量突破2400个,建成“两江四岸”滨江风景线70公里、高品质滨江公共空间18个,山城江城大美滨江风景亮相央视春晚。学好用好“千万工程”经验,深化农村“三大革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污水治理率分别提高至88%、83.6%、87.5%,巴渝和美乡村建成率达65%。推动“巴渝文脉”薪火永传,保护历史文化名城7个、名镇55个、名村48个,21个区县纳入市级美丽城市和美丽乡村培育,获评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基地18个,“雄奇山水 新韵重庆”走出国门。
  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激发新活力。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为导向,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含绿量日益攀升。推进产业结构向绿向新,累计培育国家级绿色园区17个和绿色工厂218家。突出“外引内增”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疆电入渝”等标志性工程建成投用,西部陆海新通道1150公里“氢走廊”全线贯通,新能源发电装机超850万千瓦,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4.0%。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1470余艘渝籍船舶全部实现岸电标准化。
  超大城市生态治理走出新路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打好法治、政策、科技、市场组合拳,提升美丽重庆支撑效能。出台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31部、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改革试点30余项,成立重庆环境资源法庭,推行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获批全国首个省级全域覆盖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突破万亿大关。生态环境智治水平整体跃升,“巴渝治水”“巴渝治气”“巴渝治废”等实战化运行。川渝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合作任务138项、3项经验获全国推广,长江干流川渝鄂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全线贯通。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序推进,缙云山整治成为全国整改正面典型案例。
  第二节 高水平建设美丽重庆迎来重要机遇
  党中央高度重视美丽中国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美丽中国先行区、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等重大政策文件,系统部署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战略谋划,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多重国家战略叠加赋能美丽重庆建设。重庆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最后一道关口,承担着保护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的重要职责。新时期党中央赋予重庆“奋力打造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内陆开放综合枢纽”战略定位,其中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是核心内容之一。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共建共保走深走实,“双碳”目标牵引下跨区域协同减排机制不断完善,有利于重庆在美丽中国建设宏大场景中进一步提升战略地位。更为重要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重庆视察,为新时期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重庆提供了根本遵循。
  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为美丽中国先行区注入新动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美丽重庆建设,将美丽中国先行区纳入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统筹布局。“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416”科技创新布局成效集中显现,数智赋能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跃迁,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科技支撑效能将显著提升,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根本动力。美丽重庆建设领导小组和生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将持续发挥统筹作用,生态报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等管控机制将持续发挥指挥棒作用,“九治”生态治理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绿色生活方式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十五五”时期推动美丽重庆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已具备良好基础。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方针,以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为统领,深化改革创新和数智赋能双轮驱动,坚持以“九治”为牵引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将党的领导贯穿到美丽重庆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为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提供根本保障。
  坚持生态环保为民。聚焦老百姓可感可及的生态环境问题,迭代“九治”生态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全面跃升,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更加充实。
  坚持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健全美丽重庆建设政策法规、财税金融、要素市场等制度体系,优化资源环境要素创新性配置,更加注重数智赋能,构建超大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30年,美丽重庆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打造一批全国进位、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川渝地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持续提升,山水都市风貌整体大美格局充分彰显,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超大城市生态治理效能显著增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
  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市域范例全面呈现,美丽重庆目标基本实现。
  第三章 聚焦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方针,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质建设全域“无废城市”,强化多污染物控制协同、区域治理协同,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
  第一节 持之以恒“治水”
  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优化“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分区管理体系,健全城乡黑臭水体返黑返臭长效防范体系,推进濑溪河、酉水河、梁滩河、花溪河、大溪河等流域综合整治,加强群众身边小微水体治理。持续提升入河排污口整治效能,新建改造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推动“厂网一体”规划建设运维协同高效。深化榨菜行业高盐废水、页岩气开采废水深度治理,强化关闭煤矿矿井涌水分级分类管控。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巩固船舶污染物治理成效,实现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
  加强水资源保护。坚持“以水四定”,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加强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控,推进高质量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核定),建立完善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迭代升级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健全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机制,确保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保障率保持90.0%以上。加强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璧山、荣昌等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和中水回用。巩固提升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成效,开展乡镇水源地达标治理和规范化建设,实施农村饮水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推动水生态修复。探索建立水生态调查评估、保护修复技术标准体系,开展水生态调查评估。因地制宜实施水系连通、河道清淤疏浚等工程,推进长江、嘉陵江、乌江等重点流域、城市河段及其他重要水体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推进长江三峡库区(重庆段)水华重点区域预警与安全监控能力建设,开展湖库富营养化综合治理,逐步解决湖库水生态失衡问题。全面推进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建立完善综合评价和管理体系,强化典型引领。
  第二节 全力以赴“治气”
  强化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水泥、焦化、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珞璜、合川、白鹤等电厂亚临界机组超超临界改造,逐步淘汰65蒸吨以下、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加快推进烧结砖瓦整合升级,推进铸造、家具等传统产业集群整治。加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低效失效排查整治,开展玻璃、有色金属、铸造等工业炉窑及殡葬行业废气深度治理。推动汽车供应链集群整治,加强低(无)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健全以大气环境绩效分级为导向的管理体系。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深化机动车年检机构监管执法,基本淘汰国四及以下营运货车和国二及以下(含未知)工程机械,优化调整柴油货车限行区域,严查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严厉打击拆除尾气后处理装置、破坏或篡改车载诊断系统等违法行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清洁化发展攻坚行动,基本实现靠港船舶岸电使用常态化,鼓励使用新能源或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油品储运销深度治理,提高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
  强化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和大气污染应急应对。迭代控尘“十项规定”,严格渣土车、垃圾车等密闭运输管理,持续开展果园港、珞璜港等码头干散货粉尘治理、装卸载扬尘专项治理。实施秸秆等废弃物焚烧分区管控,加强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等综合利用。开展烟花爆竹减量、联动、打非专项行动,优化调整禁放区域。聚焦持续降低PM2.5浓度,制定“一区(县)一策”差异化改善目标和管控策略。实施秋冬季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分级分类、分时分段差异化管控措施,深化重污染期间高值区及毗邻区县协同应对,提升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能力。智能化迭代升级现有飞机及地面作业能力,拓展无人机、智能烟塔等新手段,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第三节 全面强化“治土”
  加强耕地安全利用和质量提升。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保护,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强化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落实。深入开展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推进酸化耕地治理。强化受污染农用地溯源整治,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
  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完善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一张图”,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土壤环境管理等多源数据共享。深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程度分级和用途分类管理,从严管控农药原药制造、焦化等行业重度污染地块及周边存在饮用水源、居民区等敏感受体的高风险地块。查清沿江1公里化工企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严防污染入江。依法探索“环境修复+”模式,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与土地开发利用协同。健全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协同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和分级防治。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研判地下水污染趋势和环境风险,建立并动态更新污染源、重点污染源、超标污染源、高风险污染源名单。推进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实施万州经开区化工产业园、长寿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
  第四节 协同推进“治废治塑”
  强化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与专项整治。加快实施涪陵、南川、綦江等磷石膏综合治理,全面整治堆存场所,完成磷石膏库整治,实现磷石膏产生量与综合消纳量动态平衡。全面加强赤泥综合利用,稳妥有序探索赤泥综合利用途径和产品,推动赤泥综合利用产业与氧化铝产业绿色协同发展。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完成溶洞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推进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全链条治理。深化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合理布局建设综合利用场所、消纳场,加强运输过程信息化监管。推进生活垃圾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管控,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转型,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点。按时序推进已停用生活垃圾填埋场(有后续使用计划的除外)封场治理,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风险总体可控。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深化“白色污染”减量行动,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废弃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快递包装等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严禁非标地膜入市下田。推广竹木制品、纸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塑料替代产品,推动“以竹代塑”产业发展。持续开展旅游景区、江河水域、交通场站、文化设施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两薄”塑料制品等行为。
  第四章 聚焦治山治岸,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严格管控重要生态空间,深化林草湿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统筹实施水土流失、石漠化和矿山修复治理,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稳步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和质量。
  第一节 加强生态空间分级分类保护
  推进区域生态屏障建设。深化国土空间分区、分类用途管制,完善“三带四屏多廊多点”总体生态安全格局,持续提升三峡库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质效。以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云雾山等平行山岭为重点,建设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廊道。推进候鸟迁飞通道建设,加强开州汉丰湖、梁平双桂湖等湿地公园候鸟重要栖息地、繁殖地、停歇地和越冬地保护。推进中心城区“四山”优化治理,分山定策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文化资源保护等任务。
  强化重要生态区域监管。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落地,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和勘界立标。以巫溪阴条岭、重庆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载体,联合湖北持续推动神农架国家公园建设。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持续实施“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检查行动,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
  打造最美河湖滨江岸线。统筹长江岸线保护和利用,严格河道水域岸线分区分类管控,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进一步加强三峡水库消落区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提升三峡库区危岩地灾治理成效,加强威胁航道安全危岩地灾隐患点监测预警,确保三峡库区危岩地灾态势整体稳定、风险总体可控。整体提升“两江四岸”百公里美丽滨江线,优化完善亲水公共服务功能,一体打造山水、建筑、滩涂、桥梁、灯光景观,做靓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滨江风景线。
  第二节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加强林草湿生态系统保护提质。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提质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加强森林资源用途管制,严格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公益林保护管理,实施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分类保护。健全古树名木档案管理和挂牌保护制度,持续推进衰弱濒危古树名木复壮保护。持续开展草原资源本底调查监测,加强奉节茅草坝、巫溪大官山、巫山葱坪、开州雪宝山等草甸生态系统原生态保护。严格湿地用途管控,完善湿地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推进国家重要湿地、市级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等湿地保护修复。
  强化生态退化修复治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强化重点领域人为水土流失全过程监管,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优化矿山生态修复制度体系,强化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监督管理,分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石漠化发育程度和恢复力强度,分类分级开展石漠化治理。
  第三节 高水平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
  健全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体系。开展典型生态系统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水生生物及其栖息地调查观测。基本完成全市所有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评估,摸清陆生野生动植物及珍贵濒危物种的种类、分布范围、生境状况及入侵风险。完善“综合观测站+固定观测点”多层次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推动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和体验地建设。
  加强珍贵濒危特有物种保护恢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构建动(植)物园、扩繁(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等野生动植物迁地保护体系。加强崖柏、曲茎石斛、荷叶铁线蕨等濒危特有植物就地保护,实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持续开展银杉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人工扩繁和野外回归。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防控和松材线虫等有害生物防治。强化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建设种质资源库、国家重点区域畜禽基因库。
  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加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6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管理,设立极小种群物种野外种群重建示范区,重点保护岩原鲤、胭脂鱼等重庆特有珍稀鱼类。科学开展水生野生动物增殖放流,加强圆口铜鱼、长鳍吻鮈、多鳞白甲鱼等人工繁育技术攻关,推动珍贵濒危物种保护性开发。统筹开展“平安长江”“渔政亮剑”等专项执法,严厉打击长江禁渔水域违法捕捞、销售非法鱼获物等违法行为。
  第五章 聚焦治城治乡,系统塑造全市域整体大美风貌
  聚焦城乡颜值和人文气质双提升,构建现代国际风范、山城江城风景、巴渝人文风韵有机融合的城乡整体大美格局,做靓江峡相拥美丽都市,特色化打造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新时代巴渝村景,全方位提升巴山渝水生态文化内涵。
  第一节 建设江峡相拥美丽城市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和成效评估,建立噪声综合治理清单,着力控制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和工业噪声污染,完善智能应用噪声地图平台。加强新建餐饮服务项目选址管控,推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食堂和特色餐饮的油烟深度治理,对工业、市政、农业领域恶臭异味重点源开展治理。积极化解“邻避”矛盾,畅通“邻避”设施建设方与民众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加强对“邻避”项目的舆情监测和正确引导。
  提升美丽大都市风貌品质。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实施城市片区功能品质提升项目,建设现代化都市风貌展示区、区县城特色风貌名片。加快“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建设,大力发展“后巷经济”。实施嘉陵江大桥、菜园坝大桥等夜景灯饰品质提升,持续擦靓山城夜景品牌。推进城市绿化提质焕新,实施“增绿添园”“增花添彩”,建设“山城绿道”、口袋公园,打造具有国际风范的“立体绿城”。
  第二节 打造巴渝韵味美丽乡村
  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广“集中处理+分散处理+生态处理”相结合的黑灰水协同治理模式,有序开展零直排村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与分类处置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推进农村厨余等可降解生活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优化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开展30亩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加强化肥农药科学使用,深入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实施绿色统防统治。
  引导乡村特色风貌改善。分类编制村庄规划,优化宅基地布局和农房建筑风貌规划管理,开展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测绘建档。推进农房连片更新提质,实施“一化(美化)、两改(改厨、改厕)”行动,建设巴渝新村。持续开展“五清理一活动”和村庄清洁行动,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支持村庄“微改造精提升”,推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扩面提质。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持续开展传统村落调查认定和名录管理,实施传统村落修缮和特色文化传承,推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与资源转化。
  第三节 传承弘扬巴山渝水生态文化
  深入挖掘巴渝生态文明底蕴。加强长江生态文化、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巴山渝水生态文化等研究,创作一批生态文艺作品。依托三峡博物馆、重庆自然博物馆等打造生态文化新地标,建设一批生态文化实践新场所、生态文化主题公园等。加强五里坡、金佛山、武隆喀斯特、大足石刻等世界遗产中生态文化元素的挖掘、保护和传承。推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三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建设,加强三峡文物等保护与利用。
  打造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持续做靓“雄奇山水 新韵重庆”。构建“一核三带九线”文化旅游发展格局,做强山水都市旅游核、大三峡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民俗生态旅游风景道和多彩风情武陵文旅景观带。丰富高品质旅游产品供给,做优都市游、三峡游、遗产游等旗舰产品集群,打造三峡之巅等秦巴山文旅品牌。深化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做靓成渝古道和长江上游文化旅游带,推动大华蓥与大巴山、明月山等协同发展,共建世界级休闲旅游胜地。协同建设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推进宋元山城防御体系、工业遗址、川渝石窟寺国家遗址公园等巴蜀文化遗址群整体性挖掘和保护,共创巴蜀文化生态保护区。
  第六章 聚焦碳排放双控,加快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推动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转型升级、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体制,推行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推动社会经济全面绿色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双向衔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更新调整。推动相关制度联动改革,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评、排污许可、环境监测、执法监管等全链条改革,提升管理效能。加强信息化支撑能力,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构建覆盖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全链条的智能化源头预防体系。推进法治建设,探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地方立法实践。
  培育壮大绿色生产力。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建设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之都,推动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和先进材料产业集群从“链条型”向“生态型”发展迭代,提升“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能级和综合竞争力。壮大智能绿色能源装备、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和具身智能机器人、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打造低空经济创新发展强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扩能提质,推进国家环保产业发展重庆基地建设,搭建“重庆低碳环保服务”信息平台,打造两江新区低碳环保服务业集聚区。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严格新增“两高”项目源头把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绿色化”转型升级,深化运用“工业绿效码”,加大钢铁、石化、建材、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节能节水降碳改造升级力度。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绿色制造主体培育,集中遴选和打造一批废水循环利用效果显著、水效指标先进的头部企业,推进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建设。实施全链条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健全报废汽车、再生金属、废旧家电、工业设备及废动力电池、风电机组、光伏组件等“新三样”固体废物回收循环利用体系。
  第二节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体系
  努力扩大清洁能源供给。深挖市内清洁能源开发潜力,持续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加快川渝千亿方国家油气生产基地和百亿立方米储气库群建设,推进乌江白马等航电枢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积极拓宽市外“绿电”和通道资源,建设疆电(南疆)送电川渝、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加强、渝黔联网背靠背工程。着力提高能源系统调节能力,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和市场化发展,持续深化虚拟电厂建设。
  构建绿色能源消费体系。推进火电由基础性保障向系统调节转型,推动老旧煤电机组“上大压小”改造,推进存量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减少非电行业燃煤消费量。加快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开展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重点高耗能行业锅炉、炉窑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深化全国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全国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加快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强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拓宽新能源消纳渠道和场景,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加强绿色电力消费引导,探索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责任约束,引领公共领域与居民用电绿色升级。
  第三节 提升交通运输绿色化水平
  建立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千里轻舟”水运发展,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空中走廊和“丝路海运”等高效衔接,打造辐射西部、贯通长江、连接欧亚的陆水联运集散枢纽。大力发展铁水联运、江海联运、水水中转,加快港口、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拓展多式联运“一站式”“一单制”“一箱制”应用,推动重点企业定制“铁路+跨境公路+海运”联运产品。持续完善中心城区骨架路网建设,打通跨江穿山瓶颈,推进山城步道、立体过街设施等建设,健全“轨道+公交+慢行”绿色出行系统。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与能源网深度融合,建设成渝“氢走廊”“电走廊”、西部陆海新通道“氢走廊”。
  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升级。积极推广新能源车,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巡游出租车、邮政快递、城市物流、环卫等城市公共服务车辆采用新能源。推广纯电、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推动大宗货运物流配送向“铁路、新能源重卡+兆瓦超充站”转型,开展零碳运输线路试点示范,构建“零碳货运走廊”。实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建设一批低碳(近零碳)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
  第四节 积极稳妥推进实现碳达峰
  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构建区域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工作体系。健全重点行业碳排放和产能管控协同机制,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效能管理,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推动碳排放要素向优质项目、产业等聚集。加快建立以出口外贸为导向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完成潼南区、涪陵经开区、九龙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深化两江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
  控制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油气生产、污水处理、畜禽养殖、垃圾填埋、工业生产等重点领域环节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实施氧化亚氮和含氟气体排放控制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六氟化硫回收和替代。优先在制冷空调等领域开展氢氟碳化物削减行动,做好含氟制冷剂回收再利用。
  深入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有序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积极发展绿色消费新模式和新业态,组织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置换、新能源汽车下乡、绿色家装推广等促进绿色消费活动。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引导企业执行绿色采购指南,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转型。接续开展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
  第七章 聚焦风险健康防控,守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底线
  严密防控危险废物、重金属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优化适应气候变化协调机制,加强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和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提升应对处置极端气候事件与复合性环境风险事件的综合能力,全面守牢生态安全底线。
  第一节 严密防控重点领域环境风险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模式,探索推广“小箱进大箱”收集转运模式,梯次推进19张床位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电子转移联单全覆盖。深化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和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建成投运西南地区特殊类别危险废物(飞灰)集中处置中心,鼓励有条件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利用设施,推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应收尽收。严格管控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实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减量化建设,逐步减少飞灰填埋量。推行产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管理。
  加强重金属环境风险管控。深入开展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编制实施“一企一策”“一地一策”整治方案清除隐患。推动重点流域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逐步实现属地特征重金属监测能力全覆盖。巩固提升秀山、酉阳、城口锰污染治理成效,推进实施锰污染治理项目。强化尾矿库分类分级差异化动态环境监管,常态化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更新分级环境监管清单。
  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开展电磁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定,落实电磁辐射设施分类管理和排污许可制度。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转移处置。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数智化,提升辐射安全监管系统、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数据质量,建设固定放射源实时在线监控系统,适时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持续提升辐射环境监测和应急能力。
  第二节 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自然生态灾害
  加强气候韧性城市建设。健全气候风险协作机制,建设气候变化分析系统和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系统,定期开展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评估。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制定平急结合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急预案,优化灾害应急响应救援扁平化组织指挥模式。加快长江上游干流重庆段防洪达标治理,健全城区排涝通道、泵站、闸门、排水管网与周边江河、水库等应急洪涝联排联调机制,全面排查整治城市易涝点,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深化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开展气候适应变化能力和成效评估。
  全面推进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加大森林火灾源头管控,严格落实用火审批、防火检查、日常巡护等管控手段,推进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森林火险码”应用,建立全市统一的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数据库。聚焦主城都市区“四山”、渝东北、渝东南等中低山重点林区,加强城市面山区域、环重要目标的防火道路道、隔离带、以水治火等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建设防火物资储备库。提升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强化航空救援力量、防灭火专业(半专业)和社会扑救力量建设。健全“空塔地”一体化预警监测体系,提升大火巨灾早期预判能力。
  第三节 健全生态环境安全防护体系
  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实战能力。健全市级生态安全应对管理体系,提升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能力。加强化工园区(企业)、涉危险废物、页岩气、加油加气站等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完善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跨界河流、沿江企业、能源开发项目监测预警体系。深化“一河一策一图”实战应用,推进“一园一策一图”和“一路一策一图”,编制重点尾矿库“一库一策一图”。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深化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响应和物资储备体系。升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智慧化,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一键响应”机制,实现“一张图”调度资源、“一平台”辅助决策。
  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加强石化、电器电子、橡胶塑料、涂料、纺织印染、医药、农药等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加强POPS、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强化涉新污染物的产品生产使用监督管理。
  提升生态环境健康管理能力。筛选环境健康重点风险因子,开展重点行业和区域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探索将评估结果融入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管理等。推进酉阳、武隆国家生态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开展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监测,搭建多元互动宣传科普平台,鼓励开展生态环境健康友好体验地建设。
  第八章 聚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超大城市生态治理现代化
  纵深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强化科技创新赋能,提升超大城市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为美丽重庆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第一节 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治理能级
  实施生态系统协同保护。以“六屏”(若尔盖、川滇、秦巴、大小凉山、三峡库区、武陵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完善多层次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体系。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六江”生态廊道建设,申报实施涪江流域(川渝毗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治理工程。强化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和修复监管协同,加强生态破坏问题线索核查整改,共筑西部安全韧性生态屏障。
  实施跨界污染协同治理。全面推进琼江、大陆溪、任市河等流域联防联治,强化跨界水体水质超标预警与测管协同。加强川渝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定期共享排放超标车辆信息,联动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减排。优化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持续推进川渝高竹新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简化审批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试点,推动毗邻地区设施共建共享和跨省市协同应急处置固体废物。完善川渝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省际联防联控机制,探索新污染物数据信息共享、管控措施协同。
  实施生态环境协同管理。探索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协同立法,联合制(修)订水、大气等重点领域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序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司法保护协作。深化长江流域川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毗邻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联合督察和执法,基本实现川渝两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
  第二节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
  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强化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持续优化项目环评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与排污许可、碳排放双控等制度衔接,探索将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评管理。强化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基础能力建设。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持续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主要污染物减排。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加强环境信用评价管理。
  完善美丽重庆法规标准体系。加快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生生物保护、建筑垃圾管理等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开展大气环境、水环境、碳足迹、新污染物等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协同推进生态警务机制建设。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因地制宜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改革创新手段体系化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见实效,确保整改事项按期清零并长效巩固。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善以例行督察为主体和专项督察、日常督察、暗查暗访为补充的生态环保督察体系,探索市级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例行督察模式,健全生态环保督察制度机制。迭代完善“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工作体系,严格定期调度、跟踪督办、晾晒评价全周期全过程管控。
  第三节 推动市场激励政策创新优化
  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改革。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政策标准制定,创新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市场化机制,完善企业碳账户系统,率先建成温室气体全品类交易的地方碳市场。提档升级碳惠通平台,构建机制完善、系统智能、区域协同、场景多元、用户活跃的碳普惠体系。完善以排污许可证为基础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优化初始排污权分配和有偿使用,探索开展水权质押贷款等融资模式。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财税优惠政策。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纵深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迭代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现有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金融标准试用,拓展农业、建材、钢铁、煤电等行业转型金融标准试点应用。探索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金融支持模式,完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工作机制,培育优质EOD项目。持续迭代“长江绿融通”,推动与“工业绿效码”“气候投融资系统”等互联互通。依法依规将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范围,加大绿色融资担保增信力度。
  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优化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产权、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制度,推动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显化和资本增值。建立健全林业、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逐步扩大交易规模。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探索。推动建立长江干流(渝鄂段)、乌江流域跨省市补偿机制,深化森林生态效益等综合生态补偿制度,探索空气质量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四节 深化科技创新和智治赋能
  加强关键科技攻关与转化应用。聚焦城市大气污染精准改善、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三峡库区水生态修复、新污染物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关键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加强低碳零碳负碳以及分布式能源、再生资源循环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组建绿色低碳产学研联盟,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链长制”,强化生态环境技术孵化转化、设计示范、工程推广等市场化服务,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聚焦节能降碳、污染防控、固废资源化利用等方向,建设一批创新平台。
  提升现代化监测执法能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区域分中心建设,推动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建设和数智转型,健全水生态、生态质量、新污染物、环境健康等监测网络,拓展涉危涉重预警、入河排污口等自动监测。升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管平台,健全监测数据质量保障体系。持续开展生态康养、环境DNA等试点监测,升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模型,提升水生态、地下水等预警预报水平。依法依规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设备安装,升级污染源在线监管平台,增添远程非现场质控手段,强化无人机、水质指纹等新技术装备运用。加强敏感区域遥测巡测,提升环境违法线索侦察识别和溯源能力,探索AI赋能“信用+执法”综合场景。
  增强数智赋能生态治理实战效能。构建完善“数字生态环保大脑”,推进领域知识库及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深化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促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深度融合与安全流通,夯实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底座。推进西南地区及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数智化治理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打造生态环境智治创新应用场景。推动AI赋能生态环境治理,深化智慧河长、智慧林长、数字气象等数字化应用,提升治水、治气、治废等重点应用实战实效。
  第九章 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完善政策衔接强化保障,深化宣传引导凝聚共识,健全评估调度强化落实,构建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提升规划实施效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美丽重庆建设的全面领导,持续强化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美丽重庆建设领导小组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强“十五五”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平台的工作统筹。市级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紧密协同,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区县要坚决扛起属地责任,确保“十五五”美丽重庆建设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第二节 强化宣传引导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等核心任务,深入发掘和宣传在推进美丽重庆建设中涌现的标志性成果、创新性举措、示范性案例和先锋性人物。打造“美丽重庆”故事库,将宣传工作融入美丽重庆建设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扎实成效彰显思想伟力。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围绕关键节点和热点问题主动设置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三节 强化调度评估
  健全规划跟踪调度与实施评估体系,将规划重点指标纳入考核。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展的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评估结果与“生态报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清单”衔接,将规划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
  环保节能网热线:029-86252006
  环保公司网址:www.hbjnw.cn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35号方兴大厦8楼
Tags:生态环境保护 污染防治攻坚战 责任编辑:hbjn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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