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18541
项目名称: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购置生物质颗粒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66,000.00
最高限价(元):96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实际需求供货,因无储存库房,每次送货10-20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全部内容。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0日至2021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1025289035@qq.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
地 址: 辽宁省凌源市
联系方式: 0421-7995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凌源市朝阳路东段12号
联系方式: 0421-6820388
邮箱地址: 1025289035@qq.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凌源支行
账户名称: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305156323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航
电 话: 0421-6820388
环保节能网热线:029-86252006
环保公司网址:www.hbjnw.cn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35号方兴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