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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南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3 08:31:1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 【 】 浏览:0次 评论: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渭南高新区-2025-00026
  项目名称:渭南高新区南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南高新区南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293,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93,4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合同包2(渭南高新区北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26,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26,6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南高新区南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渭南高新区北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南高新区南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资金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渭南高新区北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资金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23日 至 2025年06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渭南市西三路都市风情写字间4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渭南市临渭区西三路都市风情写字间402会议室
  开标地点:渭南市临渭区西三路都市风情写字间40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请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在代理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渭南高新区城市管理处
  地址:渭南高新区朝阳大街西段58号
  联系方式:0913-2115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琪利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渭南市西三路都市风情写字间401
  联系方式:0913-2555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欣
  电话:0913-2555662
  环保节能网热线:029-86252006
  环保公司网址:www.hbjnw.cn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35号方兴大厦8楼
Tags:污水处理 污泥处置 责任编辑:hbjn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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