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听取杭州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同步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标志着杭州生态文明建设监督体系迈入“一府两院”协同治理新阶段。
杭州市政府报告显示,2024年该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市区PM2.5年均浓度降至30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省定考核目标;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Ⅲ类水质比例连续四年保持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实现百分百;单位GDP能耗下降7.4%,以全省14%能耗支撑24%经济总量。作为全国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杭州连续18年蝉联“最具幸福感城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连续两年创新高,大禹鼎“金鼎”等省级荣誉尽数收入囊中。
司法保障方面,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三年审结环资案件超万件,5例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形成“四效合一”审判模式。市检察院9件案件获评全国典型,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等创新实践被最高检推广,临安区检察院在天目山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站。值得关注的是,针对跨区域生态治理难题,市法院与安徽黄山中院共建“新安江—千岛湖”流域司法协作机制,市检察院牵头浙皖2省7地检察机关构建联合保护体系。
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机制,构建27项市级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聚焦大气扬尘和水环境治理。监督工作突出“三个开门”:通过代表联络站、基层调研广泛收集民意,邀请专家学者参与现场考察,专题询问全程向社会公开。同步启动“四督联动”,对发改、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专项监督,延伸审计监督、信访分析维度,形成全方位监督闭环。审议意见提出五大建议方向,要求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攻坚建筑垃圾治理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完善数字化监管场景,持续提升社会共治效能。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35号方兴大厦8楼